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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怎么办

来源:仁和会计时间:2022-12-23

(1)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①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③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④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企业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扣除凭证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提供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证明等,由税务人员进行判断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否,必要时可下户核查确认。具体以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准。

五、什么是失控发票,取得后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不去抄报税,税务部门就会视同为失控发票。

产生“失控发票”的主要原因包括:

1)纳税人逾期未抄报开票数据和申报纳税;

2)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抄报信息不包含丢失发票的号段;

3)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抄报税介质,如税控卡、税控盘,导致无法抄报;

4)纳税人走逃而不抄报开票信息。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企业要对发生的销售到主管税务局申报并缴纳税款,否则购买方不能抵扣该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如何防范“失控发票”:

(1)要注意考察客户,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诚信状况;

(2)注意发票验证,特别是货物所在地和发票所在地必须要一致;

(3)控制付款时间,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但不能用现金支付,防止被骗,造成损失;

(4)要多和税务机关沟通和打消侥幸心理,以防不必要的麻烦。

六、什么是滞留发票?取得后如何处理?

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及时认证发票!必须要360天内认证了,无论是否能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不能抵扣的发票也要认证!

购进固定资产、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抵扣,必须先去认证抵扣了,然后做进项税转出。

3)小规模纳税人不应索要专用发票?

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人员要求企业人员在经济活动中不得索要专用发票,这种做法正确么?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功能。

“滞留票”一说,专门指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无关。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会形成“滞留票”。

4)小规模纳税人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会形成滞留票。

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问:除了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其他经济活动取得的专用发票,会不会形成“滞留票”,从而给企业平添麻烦?

这个问题属于纳税人不了解“滞留票”的概念。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功能,也就没有“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一说,因此,“滞留票”一说,特指一般纳税人的行为结果,与小规模纳税人无关。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会形成滞留票。

七、视同销售商品是否需要开票?

从发票管理的立法目的来看,“视同销售”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销售”纳入发票管理范畴,有以下好处:

1)可以防止开票方隐瞒收入、受票方乱摊成本等行为的发生,符合“加强财务监督的需要”。

2)可以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时发票记载征税对象的具体数量、金额等信息资料,可以作为税源控制和计税依据,符合“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需要”。

八、房屋租赁未取得发票怎么办?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税务局代为开具。

原则上和出租方协商,一般有出租方去税务代开,如果出租方不肯提供发票,只有承租方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了,需要拿上合同,出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税务局代开票,也是要交税。有如下税需要交: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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